李某见小姑娘长得十分漂亮,心生一计,拿起手机给小姑娘拍了照。出于爱美的天性和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小姑娘并未拒绝这个陌生叔叔的“好意”。为了增进小姑娘对自己的信任,李某还塞了二十元钱给她。小姑娘起初并不想拿这二十元钱,但是抵不过“好心”叔叔的一再坚持,最终勉强收了下来。
饭后,夫妇二人开始将货物搬至李某的货车上,李某则以拍照为名,两次将小姑娘骗至离房屋不远的树林,先后分别对其私处进行拍摄并对其进行奸淫。
近日,武进法院审理了该起强奸幼女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成都私家侦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