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离婚官司
很多人说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婚姻的开始就是爱情的结束。恩格斯曾经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当某一婚姻的存在仅仅是一种外表或骗局时,解除它才是唯一可选之路。但我们反对轻率离婚。轻率离婚显然有悖于婚姻自由的原则,对当事人、子女、家庭、社会都是有害无益的。随着离婚率的攀升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确实已经死亡的婚姻怎样去实现离婚自由呢?
成都私人侦探告诫:很多时候我们的婚姻遭遇着各种诱惑的腐蚀,婚外情,婚外恋,包二奶,外遇,出轨,等行为在不断的影响着我们的婚姻,当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必须冷静面对,正确处理婚外情。
在我国现今有两种途径:一、协议离婚。二、判决离婚。
一、 协议离婚 这是通过行政手段来解除婚姻的一种方式,也叫“和平离婚”。它的条件是: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对子女的护养、财产的分割、债权或债务的分担都有明确的安排。这时,双方只需把上述两个问题写入离婚协议,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一同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民政所、民政局)去办理登记手续。婚姻登记人员审查后,确认符合上面两个条件即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婚姻即告解除。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很受当事人喜欢。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诉至法院时,又该注意哪些问题,以使离婚后不存在法律上的遗憾呢?
二、 判决离婚 这时借助于司法手段解除婚姻的一种方法。适用于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或都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护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分担有异议的情况。此时,当事人只有通过向基层法院起诉,由法院来依法判决。大家通常认为谁先起诉判决就会对谁不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法院会根据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离婚或不予离婚。判决是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保护弱者的原则的。这种方式费时、费钱,一般需要有关的证据也很费力。 婚姻出现危机时,先找双方都熟悉的朋友、师长来诉说,多做批评自我批评,万不得已才谈离婚。这样慎重些,对双方及子女都有好处。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要注意向法庭提供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因为这些证据材料都对法院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着重要的作用。
2 提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及时提供证据,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
(1)对房屋等重要财产要及时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或者是承租使用证。如果对方提供的证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话,要及时调取证据,支持主张。
(2)对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提供借据或者是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
(3)对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的规定,主张权利的一方必须及时举证。
3 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
4 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成都私人侦探:总之,在离婚案件中必须及时主张权利并提出证据,并坚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对对方提交的认为有异议的证据,及时反驳,以期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