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董董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满腔热情和高昂斗志奋战在治安保卫工作一线,为保卫职工群众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生前曾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张董董被评为新疆阿克苏地区年度“十佳个人”;今年2月,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他“革命烈士”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