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秩序整治和缓堵保畅工作,充分体现“公交优先”战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昨日作出决定,把三环路以内的主城区设置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交通严管区,并将于5月1日起,按照《道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成都市社会车辆侵走公交专用道和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处罚并进行累计记分管理。